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4 03:37:21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公司属于消费电子产品主要结构件细分行业,依托从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到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的一体化整体的服务能力,是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依托联想、戴尔、三星电子、惠普、LG等核心大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开拓其他品牌客户资源,抓住了“2025年国补”与“Windows系统更新”带来的需求增长,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关停南昌基地的影响下,公司营收依然创历史新高,同时高端化镁合金产品占比也在稳步提升。
公司正在着力拓展的新能源汽车镁合金材料应用属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利用自身在镁合金材料应用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半固态成型技术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优势,依托国内外多家主流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及其供应商的客户资源,抓住了“镁铝性价比”边际提升的机会窗口,加快拓展应用领域,从中控支架延升至三电散热外壳等领域,持续提升单车价值量,未来高增长态势有望保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瞄准快速增长的数据中心液冷服务市场,在报告期内启动对D2C液冷技术全球开拓者之一一一丹麦 Asetek的并购。其成立于2000年,在台式机及数据中心液冷解决方案领域均有深厚积淀,台式机液冷领域,下游客户涵盖主要头部厂商,每年配合AMD、Intel等芯片厂商推出新品,配套Asetek解决方案成为在高端系列产品中,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参考点。数据中心液冷业务此前受制于财务约束与当时市场需求不足休眠,随着公司完成收购后,将结合Asetek在数据中心液冷领域十多年的技术积淀与公司强大制造能力,加大投入,以新姿态回归数据中心液冷市场,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重要增长引擎。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及其它泛智能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从设计、模具制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消费品的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结构件模组是机械、电子类产品的框架结构,由外壳、内部支撑部件、基座等在内的多种特定形状的结构件组合而成,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部件、外观装饰、保护产品内部器件不受外力破坏等作用;模具是结构件模组生产基础,公司模具直接对外销售形成收入。
泛智能结构件产品及模具主要包括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模具,具备承重、固定、散热等作用,主要销售包括中控支架、三电散热壳体等产品及与之配套的精密模具。
公司为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提供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其中以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为主。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包括四大件:背盖、前框、上盖、下盖以及金属支架,上述结构件模组在装配笔记本电脑过程中需容纳显示面板、各类电子元器件、转轴等部件,其结构性能对制造精密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其还具有外观装饰功能,故该类产品对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亦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模具分为配套模具及商用模具,其中配套模具系公司用于生产精密结构件模组的相关模具,其主要客户为联想、戴尔、三星等笔记本电脑整机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商用模具系公司本身不生产其成型产品的模具产品,其主要客户为三星家电、LG、博西华、夏普等家电类整机厂商。
镁合金有良好的耐蚀性、铸造性、机械强度,是最轻的实用合金,具有良好的车削性以及更高的强度-密度比(比强度)和刚性,高散热性,杰出的铸造性能、最佳的吸震性和极佳的加工性,使其成为目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最佳选择。
公司在镁合金材料应用方面具有多年的制造经验和技术优势,通过半固态射出成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发展趋势中,通过车载屏幕快速切入到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供应链中,可为新能源汽车中控系统、转向系统、电控系统等方面提供应用支持。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化笔记本电脑成品电子元器件、塑胶材料、金属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通过国内及国外进口方式采购塑料原料。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联想、戴尔、三星电子、惠普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体系,需要公司产品质量符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质量要求。为满足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并与重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部分原材料从客户采购体系中选择符合本公司采购标准的供应商处购买,使得供应商及原材料符合公司、客户共同的采购标准。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控制和减少产品积压的情况。公司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确定本公司的生产布局,然后进行生产排程,制定生产的周计划、月计划并安排生产。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对供货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客户根据生产计划按产品分年度、季度或月度以订单方式向公司发出采购计划生产出货完成销售。
公司具备符合行业特性的独立采购及生产、销售模式,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4,392,228,342.73元,同比增长1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896,087.00元,同比增长34.8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__□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内审团队配备专职人员,依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否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及摘要。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46,808,40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9,361,680.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7%。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供投资者查阅。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供投资者查阅。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供投资者查阅。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供投资者查阅。
为确保公司2026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上述担保共计14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供投资者查阅。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不超过1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供投资者查阅。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供投资者查阅。
2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供投资者查阅。
2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股东会将听取《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84,896,087.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432,314.9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46,808,40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9,361,680.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37%。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0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kaiyun体育法律责任。
为确保公司2026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
上述担保共计14亿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五年。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6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6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2026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英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供不超过14亿元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98,500,000.00元,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24%。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0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5,000万美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已根据现有订单和预期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订单需求调整造成回款预测不准,进而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结合采购支付用汇,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将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助于降低风险敞口,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985,275.61元,其他(汇率变动)-1,174,376.69元,转回与转销减值准备44,060,504.48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750,394.44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年考核发放。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7.20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年度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法定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末前进行审议,故一定比例的2026年度绩效薪酬将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方向,该方案于2025年12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是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等元器件综合产品服务供应商及新能源汽车镁铝合金应用零部件服务供应商,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应用,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消费品的结构件模组、相关精密模具及新能源汽车镁铝合金应用零部件。近年来,公司通过加大对汽车电子的投入形成“一体两翼”的战略升级,一体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两翼为通讯电子和汽车电子,与主体协作发展,共同推进公司不断成长,实现跨越发展。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55%。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注重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随着AIPC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应用持续放量以及“液冷”领域的新投入,公司有望延续高速增长态势。
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构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发投入力度,聚焦市场需求,专注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
2025年度,公司注重发展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上取得了多项成果,为提升新形势下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确保在新领域下能走在前列,公司全年持续推进大刀阔斧的改革,对公司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通过剥离落后产能,加码优势产业的方式将优势资源配置在主要战略领域。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要约收购Asetek,结合公司强大的制造能力,将Asetek技术+春秋制造能力结合,在数据中心液冷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当下,迅速切入实现从电子制造向“电子+液冷解决方案”的战略转型,大幅增强公司全球竞争力。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设,建立健全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的机制。
2025年度,公司已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与新《公司法》无缝衔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制度健全、合规运作。同时,公司持续完善ESG体系建设,积极践行ESG理念,将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实现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并发布了2025年度公司ESG报告。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基础,致力于构建系统化、多层次的投资者交流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2025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现场接待和线上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上证e互动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促进投资者加深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通过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邀请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独立董事参加,积极回复投资者的问题;此外,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问题公开回复、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多渠道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不断完善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来提升交流沟通效果,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保持与“关键少数”群体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
2025年度,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特别是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6年度,公司会继续不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实时关注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政策精神,要求公司“关键少数”积极参与各级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课程,持续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要求,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知识储备;同时不断强化“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意识,增强履职责任和合规意识,切实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近年来,公司坚持实施积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股利3.59亿元。
2025年度,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489,356.90元(含税),让股东切实分享到公司的发展成果,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2026年度,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会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kaiyun体育争力,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一起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6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